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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起违约诉讼 原告方须举出哪些证据 在法庭上进行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

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14日 来源:上海经济律师
[导读]:   文淳光律师,上海经济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恒都(上海)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

  文淳光律师,上海经济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恒都(上海)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。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不畏艰险、奋力拼争,愿尽自己的所能,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。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,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!

提起违约诉讼 原告方须举出哪些证据

提起违约诉讼 原告方须举出哪些证据  诉讼就是双方当事人证据的较量。一方提起诉讼,其必须对其主张的事实举出证据进行证明。 对于违约诉讼而言,原告方必须对下列事实作出证明:1、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;2、被告行为违约;3、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方造成损失;4、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违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3、4项只是限于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案件中。 为此,原告必须举出下列证据:1、双方订立的合同;2、己方履行义务时,对方签发的收据、发票或其他书面证据;3、对方商品的验收记录或鉴定结论;4、能证明被告方违约的所有证据;5、己方遭受损失的证明,如额外支出的费用;5、其他证据材料。这些证据材料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提供。




在法庭上进行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

 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的规定,质证时,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、关联性、合法性,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,进行质疑、说明与辩驳。一般说来,质证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三下步骤:


  1、出示证据

  质证开始于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。出示方式包括宣读、展示、播放等。


  2、辨认证据

  一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后,由另一方进行辨认。辨认的意义在于了解另一方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的态度,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质证。辨认的结果分为认可和不予认两种。如承认对方出示的书证的内容是真实的,对已经为对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,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确认其证明力,无须作进一步质证。


  3、对证据质询和辩驳

  一方出示的证据为另一方否认后,否认一方当事人就要向法庭说明否认的理由。质证方陈述完否认的理由后,出示方还可以针对否认的理由进行反驳。然后再由质证方对反驳的理由进行辩驳,直至法庭认为该证据已审查核实清楚。

  在质证过程中,质证方经法庭许可后还可以向出示方提出各种问题,除非所提问题与质证目的无关。

  审判人员在必要时,也可以向当事人发问。

  质证一般采取一证一质,逐个进行的方法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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